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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三举措强化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018-01-11 10:12:56 罗元贞 来源:云霄县安监局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云霄县三举措强化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合理规划,严格布点规划。按照人口4万以上,人口比较集中的4个乡镇每个乡镇设8个点,4万以下3万人口以上设4个点,其他2个乡镇设2个点,全县总量52个点,并以烟花爆竹办公室的文件予以确定,同时,对布点规划零售点的申办条件进行明确。在县城的江滨路、将军大道、陈政路、绥阳路、侨兴路等街道内侧城区范围内,属于城镇居民居住集中区,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点规划要求,设置为烟花爆竹禁售区,在此区域内的一律不予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点。

二是严格把关,规范行政许可。把申报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收件清单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各乡镇安监站及各批发、零售店经营者,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统一到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申报,受理后由审批股召集监管股和乡镇安监站一起进行现场核查;凡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许可条件或不在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批,零售点超过布点控制总量的也不再审批。

三是严格监管,强化源头把控。县安监局组织公安、市监、城管等有关部门及乡镇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全县2家批发企业、31家零售店进行逐家过滤,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6个经营点予以吊销零售许可证,对存在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一致、未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等问题的5个经营点予以变更或重新办理许可证;对未做流向登记的祥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行政处罚6000元。(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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