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红罐凉茶包装共享 并非和稀泥

2017-08-17 07:54:11 何勇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终于有结果了,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8月16日央视网)

持续多年的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终于画下了句点。这样的判决结果,或许王老吉很不满意,但对于受益一方的加多宝来说,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因为这几年,加多宝早已经放弃了人们熟悉的红罐包装凉茶,全新打造了金罐包装凉茶,而且金罐包装的加多宝凉茶逐渐深入人心,稳住了市场地位,占据了不小的市场份额。

但是,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凉茶的判决结果,在笔者看来,这并不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是在和稀泥。相反,从法律层面和司法判决层面说,红罐凉茶共享的判决具有重大的标杆意义,为今后这类纠纷提供了一个示范案例,这个判决结果也符合大众的期望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了解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官司前因后果的都知道,红罐包装凉茶以及那句“怕上火”广告语的真正设计者都不是王老吉,而是加多宝,并取得了外观专利权。但加多宝当初在使用红罐包装凉茶和“怕上火”广告语时,是租用的“王老吉”商标。这就出现了商标权与商品包装装潢权(注明:商品包装装潢权并非法律概念)是否可以分离的问题,这也是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核心问题所在,最高法的判决无疑是支持商标权与商品包装装潢权可以分离。

从法律角度说,商标是受《商标法》的保护,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两者适用的法律并不完全相同。加多宝在租赁“王老吉”商标期间,尽管许可将“王老吉”的商标与加多宝设计的红罐包装组合在一起使用,但二者的权利仍然各有所属。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讲,加多宝当初只是租用了“王老吉”的商标,“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毫无疑问归广药集团所有。但红罐包装凉茶是加多宝辛苦设计出来的,并取得了外观专利,为红罐包装凉茶作出了巨大贡献。共享判决的作出也是基于此。

无论如何,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总算落幕,双方市场上较量还得靠真本事,如何保住和抢占市场份额这一攸关企业性命的主题将成为两者未来专注的唯一方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