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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文明和谐是最好的“阳光雨露”

2017-08-16 17:50:44 李兆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着力整治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秩序、改善社区小区环境、完善城市公交系统;不仅给居民带来了可观可感的变化和实惠,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8月14日 福建日报)

生活中,我们不能缺少阳光雨露。有了阳光雨露,人世间才有光明,才有绿意盎然,才有生机勃勃。对于社会而言,文明、和谐就是最好的“阳光雨露”。

近年来,福建省通过多项措施,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已经取得的成绩,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再接再厉,向更高的目标奋进,力争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效。

文明城市创建,要激发全民的参与热情。人民群众要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块金字招牌。生活在文明城市的人会感到温馨、自豪。“人心齐,泰山移。”创建文明城市,全体民众要有大局意识,从整体的高度考虑问题。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方面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同为城市的干净整洁贡献力量。

创建文明城市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强宣传,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位市民自觉遵循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入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队伍中。让文明、和谐的理念入耳入脑入心,继而转化为市民的实际行动。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人与人之间更加友善,城市更加文明,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就会提升。文明城市,美在市容环境,更美在广大市民的心灵。近年来,不少地方的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这是值得肯定的。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社会大家庭带来光与热,是值得提倡的。人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自身的道德文明素养也在提升。当然,创建文明城市有众多方式,只要大家愿意参与,都应当鼓励。

愿所有人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各地的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让文明、和谐的“阳光雨露”,洒满八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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